索引号: | 11421125011282752L/2020-00458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免费送彩金188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9-15 |
文 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具体问题
反馈问题(市序号4):整改方案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均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确需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完善污染防治工程措施并经当地政府批准。但一些地方放松整改时限要求,黄冈市多县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时间推迟到2018年10月或12月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强监管,督促各乡镇(区、处)认真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防止死灰复燃。
三、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压紧压实生态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
2.督促各地对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情况开展大排查,对禁养区关闭搬迁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不反弹、不复养。
3.督导各地依规依程序对整改工作开展验收销号。
4.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的进行专题督办。凡未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限关闭搬迁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全县2017年10月底前完成了禁养区内288家规模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2018年4月25日、8月13日县畜牧兽医局组织专班对禁养区关停情况进行了两次核实,2020年9月9日-11日,再次组织专班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关停情况进行核查,禁养区288家畜禽养殖场与实际情况相符,核实中没有发现复养现象,做到了应关尽关。
2、按照《免费送彩金188县禁养区养殖场拆除奖补实施办法》浠畜治发[2017]2号文件要求,县畜牧兽医局联合县环保局、财政局对禁养区内拆除复垦复绿的126家养殖场进行了验收,兑付了奖补资金。其余的162家养殖场进行了彻底断电。
3、县畜牧兽医局成立六个专班“分片包保”,并要求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对禁养区内未拆除养殖场进行每月一次巡查,发现复养的立即上报,目前无复养情况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要求,坚持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严防禁养区养殖户复养;
2、落实养殖场的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确保禁养区养殖场应关尽关。
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私自复养行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月22日,共7天)向免费送彩金188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3-4232463
2020年9月15日